k8凯发天生赢家

四川住建厅:关于发展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全面排查的通知  - 行业新闻 - k8凯发天生赢家
当前地位: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2019
04-28
四川住建厅:关于发展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全面排查的通知
fx1 fx2 分享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展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全面排查的通知 
川建建发〔2019〕20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发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视撞2018〕5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心灵,依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规划>的通知》(川建建发〔2019〕39号)工作铺排,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自2019年4月起,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展全面排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工作内容
  依附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反馈的注册人员社会保险核查异常数据,省、市(州)、县(视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发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行为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核查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单元与注册单元不一致、注册人员在多个单元同时参保缴费等情况 。
  二、职责分工
  (一)住房城乡建设厅构筑治理处掌管在川央企、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建造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勘测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掌管在川央企勘测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构筑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掌管全省监理工程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掌管省本级企业造价工程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 。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掌管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勘测、设计、施工等企业的勘测设计工程师、构筑师、建造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掌管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征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协助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发展监理工程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 。
  (三)按排查职责和属地分工,省、市(州)、县(视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掌管本职责领域内的职业资格人员“挂证”行为举报投诉线索的调查核实及处置 。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应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选择“部门窗口”对应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入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解决系统,系统自动将企业社会保险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信息反馈给企业,各企业务必于2019年4月30日前,对照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完玉成数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汇报以书面大局报掌管排查单元 。逾期仍未更正的,掌管排查单元应责令其期限整改,期限整脱期限通常不超过15天,期限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元和幼我,按“挂证”行为处置 。
  (二)注册单元或幼我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共同解决注销或调换手续的,也无法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争议仲裁书、民事判决书等证明资料直接申请注销的,注册单元或幼我一方可申请注册状态异常,省、市(州)、县(视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受理,经审核切合有关要求的应在系统内进行象征,象征时应附原因注明 。建造师注册状态异常象征解决指南见附件,勘测设计工程师、构筑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状态异常象征,参照建造师注册状态异常象征解决 。
  (三)对切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划定中不认定为“挂证”的人员,应在系统内进行象征,象征时上传加盖现注册单元公章的书面证明资料,书面证明资料该当是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或出具的文书、文件和资料等 。
  (四)对幼我或企业反映的社保异常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本地人社部门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汇总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构筑治理处,由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实或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实 。
  (五)自2019年5月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月实现“挂证”排查情况实时总结,依照《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规划》要求,填写《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置汇总表》,于每月3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厅构筑治理处 。
  四、处置方式
  (一)对责令期限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元和幼我予以传递,记入不良行为纪录,并列入构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颁布;对其申请企业资质许可蹬仔关事项进行重点审查;对其承建项目重要治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
  (二)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纪录并列入构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颁布,在其重新申请注册时进行重点审查 。
  (三)对排查中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人员,经核实为“挂证”行为的,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权柄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依法依规对企业或幼我进行处置 。
附件:建造师注册状态异常象征解决指南
2019年4月12日
起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友情链接: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治理总站
四川路桥
国资委
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协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民当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买卖服务中心
四川水利网
四川当局采购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治理总站
四川路桥
国资委
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协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民当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买卖服务中心
四川水利网
四川当局采购
【网站地图】